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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范围
作者姓名:
刘锦森
作者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摘 要: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地方立法“变通规定”或者“补充规定”,不是无边界的无限扩张,也不是可以涉及所有的内容和事项,必须在规定的范围、界限、事项和程序之内作出变通规定或者补充规定。
关 键 词: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变通规定
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
立法精神
无边界
法律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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