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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辱使命 创新工作 突出实效
摘    要:1956年12月至1966年2月,鲁甸县召开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来召开会议。1981年12月,鲁甸县召开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鲁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设立人大常委会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关 键 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  “文化大革命”  党的基本路线  邓小平理论  鲁甸县  依法治国  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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