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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立法思路的一次有益实践
作者姓名:夏雄彪  文平
摘    要:2001年7月27日,湖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部对公共图书馆进行规范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继内蒙和深圳之后,国内第三部规范公共图书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加强我省公共图书馆建设,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条例所体现的言简意赅的法规特征、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以人为本的价值坐标,体现了我省立法思路所出现的可喜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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