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案件侦查创新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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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国,刘惠滨.自侦案件侦查创新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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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国 刘惠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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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惠民县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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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人民检察院在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侦查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刑事诉讼法》规定:传唤、拘传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也就是说,检察机关接到有关的举报线索后,就必须在十二小时内取得案件的突破。十二小时内突破案件的问题成为了反贪侦查的严峻课题。为了解决这一课题,近几年来,对于反贪侦查创新的讨论和实践也是非常热烈,在新的要求和形势下,如何形成一套依法、独立而又卓有成效的反贪侦查机制是迫在眉睫的任务,本文在分析反贪侦查创新的一些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依法独立侦查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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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举报线索 贪污贿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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