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偷税罪存在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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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杰.浅谈偷税罪存在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J].人民检察,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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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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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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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关于构成偷税罪的数额和情节要件,采用“数额+比例”标准与“次数”标准相结合的立法模式。由于“数额+比例”标准中“上限”和“下限”的规定缺乏严密性,不利于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合理地操作,有必要对其加以修改,以避免大额纳税人偷税不构成犯罪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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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偷税罪 “数额+比例”标准 严密性 缺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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