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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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韩国Choong Ang疫苗实验室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猪圆环病毒2型灭活疫苗(CAKY98株)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法国维克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灭活疫苗(VP12株)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2种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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