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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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申报的猪伪狂犬病毒g E/g I基因缺失灭活疫苗(ZJ011G株)等5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宁波第二激素厂申报的D–氯前列醇钠注射液的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批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申报的复方布他磷注射液增加用于靶动物牛的变更注册,发布修订后的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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