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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从合同、基准到信任背书
作者姓名:罗寰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社会法的概念、原则、理论与实践”(项目编号:18ZDA140);
摘    要:告知同意原则下的隐私政策长期伴随对于其合同性质的争议。赞成意见认为告知同意结构符合合同订立要素,且企业自律行为能够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反对意见针对“同意困境”,并指出基于隐私政策的违约救济存在局限性。个人信息公法保护的加强促使隐私政策从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的合同法模式向以法定义务为内容的隐私基准转变。隐私基准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个人信息主体应享有的最低程度的个人信息保护。受基准法的影响,隐私政策转而演变为对隐私基准的解释说明。作为合规象征的隐私政策面临“符号化”质疑,体现为书面合规形式化和隐私基准调整范围的有限性。隐私政策的未来图景是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信任背书,为此应统筹法律基准与平台自治,即不断推动隐私政策与数据实践融合,鼓励以隐私承诺与信义义务充实个人信息保护,并增强针对隐私问题的社群沟通对话。

关 键 词:隐私政策  隐私基准  企业合规  数字信任  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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