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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场域中村民理事会参与乡村治理的路径研究——基于广东省H市乡村治理示范村的调查
作者姓名:李博强
作者单位:惠州学院,广东 惠州 516007
基金项目:2022年度惠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学科共建)“乡村治理视域下惠州村民理事会‘微治理’模式研究”;;广东省教育厅2020年广东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后新冠时代广东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思考”(2020WTSCX095),主持人周巍;;惠州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自治与共建:乡村振兴背景下惠州村民理事会社会治理调查研究”(202110577025),主持人陈淑洁;
摘    要:村民理事会是村民自治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广东省H市乡村治理示范村的历史文化、地理环境和经济形态等影响因素各有不同,村民理事会的发展程度、承担的职责范围也存在差异。总体来看,村民理事会在提供自治平台、推动乡村基层自治、兴办公共事业、助力乡村社会建设,协调村内矛盾、维护乡村和谐风气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政策定位较为模糊、资金来源不稳定、职能权责受限等问题,亟需从加强政策引导、明确机构定位、提供资金支持、保证资源供给、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规范运行等方面入手,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实践场域现代化。

关 键 词:实践场域  村民理事会  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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