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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与现实: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江宁地区司法机构近代化研究
作者姓名:李晓婧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9年度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民国时期刑事司法运作机制研究——以南京江宁司法档案为考察对象”(gxyqZD2019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是近代中国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特殊时期,它承继了南京临时政府诸多未及实施的法治理想,并在司法机构近代化转型的顶层设计方面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受制于司法经费短缺之无奈现状,理想中的四级三审制最终变成了三级三审制;设立模范监狱与构筑新式监狱的理想也大打折扣。通过对民国时期江宁司法档案的分析与研究得出,在全国大大小小地方审检厅、初级审检厅被裁撤的背景下,江宁地方审检厅得以保留;在当时绝大多数地方基层恢复了县知事兼理司法之传统模式的波及下,江宁地区并未出现此种倒退。在监狱改革浪潮的推动下,江苏第一监狱逐步完成了从传统到近代的转型。这些都反映出江宁地区在司法机构的近代化转型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即便如此,江宁地区的近代司法机构在现实运行中仍然面临着一系列尴尬的局面。从深层次上分析,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特殊的政治环境——军阀混战,导致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不会也不可能是司法改革。作为法治国家根基的宪法和国会均为军阀所操纵,总体法制环境不佳。因此,民国北京政府在司法领域的诸项改革不可能有更多的作为。

关 键 词:江宁初级审检厅  江宁地方审检厅  江苏第一监狱  近代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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