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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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赣府厅字〔2022〕121号2022年12月14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进一步降低我省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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