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拟任的“一把手”须交防腐措施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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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伯浩.资源县:拟任的“一把手”须交防腐措施书[J].当代广西,20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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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伯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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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资源县纪委在拟任“一把手”进行廉政审查时,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凡拟任的“一把手”首先必须向组织提交一份实际有效的防腐措施书。资源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拟任的“一把手”,县纪委在对他们进行廉政鉴定审查的同时,还必须对他们提交的防腐措施是否实际有效进行审查。防腐措施包括如何管好自己、带好班子、管理好下属等各方面,如果这项审核不过关,即被视为廉政鉴定不过关,不能出任单位“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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