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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鉴定的必要性与实施主体——对“侦查机关技术部门只做检验不做鉴定”立法建议可行性的质疑
引用本文:邹明理.侦查阶段鉴定的必要性与实施主体——对“侦查机关技术部门只做检验不做鉴定”立法建议可行性的质疑[J].中国刑事警察,2007(2):46-49.
作者姓名:邹明理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摘    要:刑事鉴定较之于民事鉴定、行政鉴定复杂得多,主要表现在鉴定程序和鉴定目标方面的复杂性。这种鉴定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诉讼阶段,有时执行阶段还要对罪犯人身情况(精神状态、服刑能力等)进行鉴定;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主体具有多重性,随

关 键 词:刑事鉴定  侦查机关  侦查阶段  实施主体  立法建议  技术部门  检验  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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