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与物权制度的应然价值契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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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麻荣鸿,詹爱萍.公证与物权制度的应然价值契合[J].中国公证,2005(12):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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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麻荣鸿 詹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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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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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旨在明确物的归属,在流转中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那么物权立法必当审慎为之,尊重和适应现代物权制度发展的需求,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寻求各种法律途径,形成以物权为核心、稳固物权、维护物权的理想的维权屏障.笔者以为,适应现代物权制度需要的理想的、良性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机制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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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制度 应然价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契合 公证 基本经济制度 物权立法 制度发展 法律途径 服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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