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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通过行业协会实现公众参与
引用本文:黎军.论通过行业协会实现公众参与[J].政治与法律,2006,1(4):85-90.
作者姓名:黎军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518060
摘    要:广泛的公众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行业协会作为实现公众参与的重要途径之一,应当在我国民主建设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公众参与具有个体参与所无法比拟的优势,但要发挥出这些优势,还须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行业协会自身应当具备实施有效参与的条件;国家应当建构充分有效的参与机制,为行业协会实现参与提供渠道;建立一定的控制机制以防止行业协会在参与过程中的异化。

关 键 词:行业协会  公众参与  制度保障
文章编号:1005-9512(2006)04-0085-06

On Realiz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by Trade Union
Li Jun.On Realiz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by Trade Union[J].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2006,1(4):85-90.
Authors:Li Ju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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