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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车主民事责任之探究 兼议法律解释的方法
引用本文:陈明样,张坤华.名义车主民事责任之探究 兼议法律解释的方法[J].法律适用,2007(3).
作者姓名:陈明样  张坤华
作者单位:宁夏大学,福建省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
摘    要:一、名义车主不承担民事责任之依据名义车主是相对于事实车主即机动车的实际所有人而言,通常是指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所有人,但又不实际支配、管理车辆,也不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的单位或个人。名义车主的出现可以是因为车辆被盗,但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还是因为车辆买卖、赠与转移所有权,双方当事人没有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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