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语境下强化法律监督权的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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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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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婺源县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33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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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法律监督制度仅仅以诉讼监督为依托,不能适应和谐社会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侦查权能配置不充分。我国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指导下,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独立,实行双向制约。公安机关单方面掌控侦查程序,检察机关不扮演主动的角色,对侦查机关的活动没有指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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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监督权 社会语境 和谐 设计 法律监督制度 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 侦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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