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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规定
摘    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规定》已经2009年12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王正伟2009年12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场车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

关 键 词:宁夏回族自治区  使用维修  安全监察  质量技术监督  定期检验  技术规范  机动车辆  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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