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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债务人寄出特快专递催款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摘    要:福建建欧市林田间:某公司欠我一笔款。在约定的还款期满后的一年三个月时,我以特快专递形式向该公司寄出催款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还款,并在邮件详情单的内容说明栏内写明所送交文件为催款通知书。此后的两年内,我向法院起诉了该公司。该公司抗群称未收到该特快专递。请问,我的行为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你在约定的还款期满后的一年三个月时间债务人寄去催款通知书,这一行为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可认定为是一种向债务人提出权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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