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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院首次开审“六类案件”减刑案
作者姓名:陈立烽  李秋英
摘    要:本刊讯 7月16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龙岩监狱公开宣判,罪犯龙岩市艺术学校原校长刘东华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罪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据中院审监庭负责人童大标介绍,这是龙岩法院依照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相关要求,首次对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宣判。

关 键 词:案件审理程序  减刑条件  龙岩市  中级人民法院  刑罚执行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  悔罪表现  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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