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疏通结算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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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波.强化监督管理疏通结算渠道[J].前沿,19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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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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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兴安盟人民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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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国银行总行提出《关于人民银行分支行转换职能的意见》,对人民银行分支行会计部门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强化会计监管职能。因此,强化对金融机构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是我们人民银行分支行机构会计部门面临的首要问题。结算渠道梗阻,势必阻碍正常金融体系的运行,对本地区经济产生不良影响,笔者就如何强化监督管理,疏通结算渠道进行粗浅探讨,与同行们商榷。一、人民银行会计部门强化监督管理的客观依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人民银行作为中央俱行必须对金田机构实行严椅监管,雄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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