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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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阎雯.试论我国无效婚姻制度[J].政府法制,2006(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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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阎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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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1950年的《婚姻法》、1980年的《婚姻法》均没有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违法婚姻大量存在,而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违法婚姻的时候,往往因为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难以依法进行处罚和制裁,使违法婚姻成为当前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突出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01年4月28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为司法机关处理婚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改变了以往违法婚姻的解除后果与合法婚姻的解除后果相同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维护了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无效婚姻的构成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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