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苏州市积极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2005年全市已取得劳动保障A级诚信申报资格的单位为272家。为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培育机制建设,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市总工会出台了《关于建立培育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一是确定培育重点,落实培育责任。培育重点为在2005年度劳动保障A级诚信企业评定中取得申报资格的企业和申报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提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总工会负责提出组建工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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