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事实为证据首要功能之证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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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赟.构造事实为证据首要功能之证成[J].法学,2024(2):1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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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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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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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般认为证据的功能是证明案件事实,但这种观点无法解释如下逻辑问题:当只面对证据时,我们并不知道事实是什么,又如何用证据去证明这个我们不知道的事实?若我们考察作为案件结论小前提的事实之生成过程就会发现,作为案件结论小前提的事实,恰恰是办案人员依据证据及其他一些相关因素构造而成的。这意味着,证据的首要且本质的作用其实在于:它是用以构造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原材料,证明只是证据的第二性、辅助性的作用——证据可用来证明一个已经得出的案件事实结论,或用来证明其他证据。证成这一发现不仅可以解决当前通说面对的逻辑难题,还可以带来一系列理论和实践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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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证据 证明 构造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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