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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区域协同立法指导析论
作者姓名:孟磊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
摘    要: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区域协同立法的指导,有助于在区域协同立法过程中坚持中央统筹原则、维护法制统一原则和贯彻科学立法原则,对于优化区域利益的协调保障、确保地方立法的“不抵触”和提高区域协同立法的质量都有重要作用,因而具备正当性基础。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区域协同立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应充分借鉴设区的市法规的事先审查与区域行政指导制度的实践经验,并将“中央的统一领导”和“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作为制度建构的原则指引,在此基础上,从指导的对象、内容、程序和效力等方面,具体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区域协同立法的制度构造。

关 键 词:区域协调发展  区域协同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立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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