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水利厅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豫政〔2 0 0 4〕1 3号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济源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水利厅组织制订的《〈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二○○四年三月六日《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实 施 意 见 实施地下水保护行动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是河南治水史上的战略性转移,是新时期治水思路的具体实践与探索。为贯彻落实水利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的批复》(水资源〔2 0 0 3〕392号) ,尽快启动《河南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