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抢劫案件的情况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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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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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我们对山东省章丘、长清、平阴、肥城四个县人民法院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开展以来,所判处的抢劫案件作了初步分析。自去年八月至今年一月底,四个县人民法院共判处抢劫案件四十一件八十七人。其中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五十五人,占百分之六十三点二;适用第二款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十七人,判处无期徒刑的三人;案件退回检察机关的二人。 在四十一件抢劫案件中,拦路抢劫的十六件,占百分之三十九;入室抢劫的八件,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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