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自治区本级和各市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励计算系数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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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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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终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办发〔2004〕67号)精神,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统计局对各市2006年度的生产总值(GDP)和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审核,确定了自治区本级和各地级市本级(含城区)及所属县(市)2006年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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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资 奖励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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