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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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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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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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确立了监护人责任的一般原则,即相对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者说存在减责的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该款规定的是监护人与受害人的外部关系。第二款是对第一款的补充或说明,规定的是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内部关系。第一款与第二款共同构成监护责任的处理依据,只有在适用了第一款的前提下,第二款才有可能被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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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权责任法 监护责任 归责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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