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起诉县政府的法治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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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海燕.镇政府起诉县政府的法治启示[J].江淮法治,2014(19):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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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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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地处洞庭湖畔的湖南省南县三仙湖镇政府起诉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诉讼案,在本县人民法院开庭。作为原告和被告的镇、县两级政府人士均表示,诉诸法律比行政调解更加规范公正,有利于基层问题和纠纷的解决。在公众的固有认知下,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命令,应是绝对服从的,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理念,仍然是一些地方盛行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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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行政诉讼 上级政府 洞庭湖畔 下级政府 诉诸法律 国土资源 传统认知 民事活动 民事争议 吃黄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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