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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起诉县政府的法治启示
引用本文:金海燕.镇政府起诉县政府的法治启示[J].江淮法治,2014(19):54-54.
作者姓名:金海燕
摘    要:日前,地处洞庭湖畔的湖南省南县三仙湖镇政府起诉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诉讼案,在本县人民法院开庭。作为原告和被告的镇、县两级政府人士均表示,诉诸法律比行政调解更加规范公正,有利于基层问题和纠纷的解决。在公众的固有认知下,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命令,应是绝对服从的,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理念,仍然是一些地方盛行的潜规则。

关 键 词:土地行政诉讼  上级政府  洞庭湖畔  下级政府  诉诸法律  国土资源  传统认知  民事活动  民事争议  吃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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