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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扬志愿者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引用本文:本刊评论员.倡扬志愿者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J].中国妇运,2006(10).
作者姓名:本刊评论员
摘    要:志愿者是指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爱心,自愿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赢利、无偿、非职业化服务和帮助的人。志愿者的出现是公民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公民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自20世纪以来,志愿服务以星火燎原之势在各国蓬勃发展,成为许多非政府组织、专业性团体、民间组织及越来越多的个体组织开展活动的基础。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表现。现在,在人道主义援助、维护人权、争取和平,在扫除文盲、卫生免疫及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事业中,志愿者都是主要参与者。在我国,志愿者工作大规模发展始于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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