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刑法三原则的理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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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四毛.对刑法三原则的理解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5(Z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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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四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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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 云南昆明65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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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的基本原则乃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了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一、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但该原则的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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