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地方政策法规浏览
摘    要:北京市人事局下发规定.从2005年起,5类人员评职称可免考外语: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博士申报高级职称、硕士申报中级职称的:“海归”首次参加职称评审的;申报副高职称时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

关 键 词:地方政策  申报  工商企业  高级职称  人员  法规  中国  外语考试  免考  “海归”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