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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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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