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代辽宁水灾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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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雁 李学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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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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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辽宁省社会规划课题项目(L12DZS014);2014年度辽宁社会科学院一般项目的相关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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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水灾是清代辽宁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从努尔哈赤起兵到清朝灭亡三百余年间,水灾给辽宁带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建筑损毁、土地成灾、交通阻断等直接危害,并由此产生了粮食危机、流民问题、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对于社会的发展构成一定威胁。当今,水灾仍然是辽宁地区主要的自然灾害,深入认识清代水灾危害,以期提高人们灾害意识,更好地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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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辽宁 水灾 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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