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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清代辽宁水灾的危害
作者姓名:王雁  李学成
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基金项目:2012年辽宁省社会规划课题项目(L12DZS014);2014年度辽宁社会科学院一般项目的相关成果
摘    要:水灾是清代辽宁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从努尔哈赤起兵到清朝灭亡三百余年间,水灾给辽宁带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建筑损毁、土地成灾、交通阻断等直接危害,并由此产生了粮食危机、流民问题、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对于社会的发展构成一定威胁。当今,水灾仍然是辽宁地区主要的自然灾害,深入认识清代水灾危害,以期提高人们灾害意识,更好地防灾减灾。

关 键 词:清代  辽宁  水灾  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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