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司法鉴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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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言浩.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司法鉴定的影响[J].中国司法鉴定,2013(6):10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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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言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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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21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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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民事诉讼法》对涉及司法鉴定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对鉴定人地位由法官事实认定的辅助人转向当事人一方的专家证人。为了配合这一角色的转变,《民事诉讼法》从证据失权和返还费用方面对鉴定人的出庭义务进行了规范。应当进一步完善鉴定人出庭的保障机制和鉴定人出庭时的庭审程序细则,使得鉴定人出庭真正能起到提高庭审质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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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鉴定人 专家辅助人 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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