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与追究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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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春华.立案与追究时效[J].公安教育,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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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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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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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2000年5月6日上午,住在某市新华小区的范某某怒气冲冲地到该小区附近的派出所,要求处理其邻居王某某毁坏其自行车的行为。治安民警作了接待笔录,并与另一民警进行了调查,证实:两家因日常琐事引起不睦,这天上午,两家又因琐事引起争吵,王某某于争吵后,看见范某某新买的山地自行车在楼前放置,便用一细铁丝,将范某某的自行车的前、后轮轮胎扎破,正好被范某某看见,范某某随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查实该案后,征得双方同意,依法进行调解,未成。第二天上午,王某某被公司派往南方一城市工作,案件处理暂搁置。同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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