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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转型社会期审判规则系绮
引用本文:娄正前. 论转型社会期审判规则系绮[J]. 长白学刊, 2002, 0(3): 29-32
作者姓名:娄正前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摘    要:在“良性违宪”观点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转型社会给作为审判规则的制定法所带来的挑战,就会发现,仅仅依靠制定法是不能适应转型社会所要求的审判制度,切实需要在司法制度中引入“活的法律”、自然法精神和对制定法进行“扩容”,进而提出“规则系统”论。在“规则系统”的理论架构下,法官在审判时必须坚持整体性、目的性、开放性和最优化等四个原则。

关 键 词:转型社会 法制制度 审判规则系统
文章编号:1003-5478(2002)03-0029-04
修稿时间:2001-12-21

Systems Theory of Judicial Rules in the Period of Transforming Socie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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