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阅卷权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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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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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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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阅卷权是刑事知悉权的重要体现,是辩护权充分行使的基本要求。2013年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我国阅卷权制度进行了重要修改。通过比较考察国外司法制度和理论发展,结合中国的司法实践,应当从法律上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阅卷权主体地位,并将阅卷权的行使延展至侦查阶段,主要是批准逮捕和侦查终结之时。同时,出于有效侦查的考虑,侦查阶段的阅卷权也应当受到若干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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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阅卷权 主体阶段 有限性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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