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斯洛伐克精简政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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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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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布拉格专电 4月19日,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举行两院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政府提出的联邦中央机构改革法草案,对联邦政府机构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组。 法案通过后,什特劳加尔政府4月20日向总统提出辞职。4月21日,胡萨克总统任命什特劳加尔再次出任总理,并由他组建新政府。新政府将原来的17个部委改为14个部委,原来的26名政府成员减为20人,其中政府副总理人数由原来的10人减为6人。撤销了原联邦冶金重型机械工业部、通用机械工业部、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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