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罪刑法定原则司法贯彻的主要障碍 (一)国家的政治制度与司法制度准备不够 我们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国家现行的政治体制及司法体制,都没有完全做好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也就是将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全面贯彻实行的准备。因为,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全面贯彻实行要求在一个民主政体的社会结构中确立权力(包括政治权力及司法权力)的真正平衡与制约。而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期,上述两项权力尚未得到合理的分配,因而权力的平衡与制约机制都未完全确立:首先,在政治领域中,政治权力还未能在宪政的框架下得到合理的分配,因而缺乏真正的政治权力制约,政治权力对司法权力的干预始终是一个难解的结;①其次,在司法领域中,刑事司法权虽然在现行刑事法制的框架下得到了一定的分配,但也缺乏有效的刑事司法权力的平衡与制约机制。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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