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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执行救助理念化解“执行难”痼疾
引用本文:杨雪瑛.完善我国执行救助理念化解“执行难”痼疾[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0(1):9-15.
作者姓名:杨雪瑛
作者单位: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摘    要: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各级法院的迫切问题。执行救助制度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利益平衡机制,缓解执行难的局面,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任何制度革新,前提和基础都是理念重构。目前在我国法院执行工作中比较盛行的是生存权优先于债权,即限制债权人利益,保护债务人基本人权的立法理念,在保护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生存权上失去了平衡,带来了诸多法理困惑,造成了执行难的局面,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了严峻挑战。我们可借鉴美国法律至上、社会保障的立法理念,树立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为先,而后注重当事人基本生存权的保护这样一种执行理念,以期适应当前司法工作的现状,最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

关 键 词:执行救助制度  执行难  执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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