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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精神病作为刑事辩护理由之辨析
作者单位:;1.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无论德日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抑或英美刑法中的合法抗辩理由,精神病以及因精神药物引起的醉态在不同法系国家的司法实践均存在差异之处。我国刑事立法没有将此类事由全部纳入刑法规制范畴,致使实践中出现不同裁决方式,这应该引起学界重视。

关 键 词:精神病  自由行为  醉态

On Mental Disorder as the Criminal Defense Ground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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