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为社会播撒和谐的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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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曲向东.公证为社会播撒和谐的种子[J].中国公证,2007(12):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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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向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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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昌邑市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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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是一名公证员,我常常把自己热爱的公证事业比做园丁的工作——普通而神圣。公证工作,没有惊天动地,没有跌宕起伏,也没有鲜花奖杯,有的只是平凡中见真情,用法律做武器,为你、我、他送来“及时雨”,撑起“保护伞”,解除后顾忧。这些,只缘于公证员为社会提供的公证法律服务能够预防纠纷,化解矛盾,增进信任,使人与人和谐相处。如果把公证比作种子的话。那么公证为社会播撒的是和谐的种子。盛开的是社会和谐的花朵。在日常工作中,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多当事人遇到难事的时候。不是找律师、去法院,而是先到公证处来问个究竟。我想,在他们的心目中。公证最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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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和谐 和谐相处 公证员 种子 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事业 公证工作 化解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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