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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国国营企业对于国家财产的经营管理权
引用本文:史际春.谈谈我国国营企业对于国家财产的经营管理权[J].中国法学,1984(3).
作者姓名:史际春
摘    要:<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6条和《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条例》)第6、第7和第8条规定,国营企业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享有经营管理权。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所有权与国营企业财产权利之间的关系,即:企业(以下企业均指国营企业)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对规定由它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依法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自由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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