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骇人听闻案件的定性研究与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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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简介1987年初春,王光在某大型国营工厂附近开设“白庙餐馆”,主营职工早点业务。在追逐商业暴利的驱使下,王光与其弟王辉(某县火葬场工人)策划,用死尸臀部和大腿的肉体制做人肉包子出售。为了提防顾客品出肉馅的异味,王光将其中拌入大最麻辣酱,谎称“川味蒸包”。由于包子“价廉物美”,经营三年,供不应求。王光因此攫取非法暴利达三万余元。1990年3月,河南一位少女来该县串亲,不幸车祸身亡。司机和少女的亲戚恐少女父母见状会增添悲痛,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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