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正当性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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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静.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正当性的探讨[J].天津检察,2008(6):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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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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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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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符合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该条规定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该原则主要包括三层涵义:第一,被追溯者在被起诉前处于犯罪嫌疑人的地位,被起诉后处于被告人的地位,不得将其视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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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无罪推定原则 《刑事诉讼法》 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 第12条 被告人 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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