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新常态下的律师业务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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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勋,蒋利.土地制度改革新常态下的律师业务透视[J].中国律师,2015(2):7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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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勋 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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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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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的周期中,土地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深化,并呈现新常态的显著特征。由此引发的房地产律师业务增量,无疑是一个十分值得房地产律师深入关注和积极研究的重要课题。一、土地制度改革新常态就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而言,目前我国的土地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土地所有权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二,国有和集体两个土地市场相互封闭,所有权只能单向流动;其三,集体土地的物权权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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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制度 房地产律师 律师业务 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 土地所有权 法律服务 农地承包经营权 城市土地 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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