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法” “天”“人”和谐——刘禹锡《天论》思想意蕴再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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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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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大学,辽宁 大连,116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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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以中国文学优秀文化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编号:L14BKS009)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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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禹锡的《天论》三篇,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的辩证主义天人观,已为诸多研究者所重视。除此之外,《天论》还表达出一种高度重视"法"的思想观念,并对"法"与"天""人"之间的关系,及作为"万物之尤者"的"天""人""交相胜,还相用"做出了细致分析。刘禹锡的这一社会需要"法",且"天""人"之间"交相胜还相用"的和谐存在关系的提出,对于当下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建立,具有重要思想文化资源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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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天论》 “法” “天” “人” 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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