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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规定的不足及完善
作者姓名:李秀凤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22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09CFXZ24)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我国立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相当简陋,不足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促进此种用工形式的规范化运作,需要进一步明确非全日制工的加班加点行为,划定非全日制用工向全日制用工转化的量化界限,细化劳动报酬的构成,确定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提前通知义务,和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义务。

关 键 词:非全日制用工  工作时间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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